分类:消费维权 署名/日期:宋东律师所 · 08-28
北京东城法院近期梳理的一批二手"谷子"案件里,除了盗版仿冒(另有一篇专门写了),还有两类。这两类的共同点是:法院通报给的提示方向都对,但理由讲得不够准,读者照着记,容易记岔。
(下文两个案子的当事人与另一篇中的卖家恰好同姓,为免混淆,称买家为杨某某。)
一、绕开平台丢的不是证据,是消费者身份
案情:杨某某在某二手平台看中曾某挂出的谷子,谈妥价格后,曾某引导他不要在平台内下单,改为通过平台和微信扫码分两笔付款。收货后发现少发、货不对版,联系退货,对方先答应,快递寄回又拒收,只退了一部分。
法院判决合同解除,曾某返还货款、资金占用费等共 10180 元。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—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,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;以及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违约责任。(资金占用费是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,一般参照同期 LPR 计算,具体以判决为准。)
通报的落点是"绕开平台,维权成本陡增"。方向对,理由不准。
微信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快递单,这条证据链其实不算薄,买家最后也赢了。如果绕开平台等于没有证据,这个案子不会是这个结果。把它讲成证据问题,读者一转身就会想:那我截图存好不就行了。
真正被绕掉的是三样,都不是证据。
一是平台内的担保支付与售后申诉。这是平台规则给的,不是法律给的。不在平台内下单,规则够不着你,谁也没有义务替你冻结货款。
二是追平台责任的基础。电子商务法上平台对"平台内经营者"负有审核与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;交易被引导到站外,这条链从一开始就断了。(平台责任怎么划,另有一篇专门写过,此处不展开。)
三是最要紧的一样:消费者身份。二手平台上个人出售闲置,通常不被认定为"经营者",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那一整套——七日无理由、欺诈三倍赔偿、举证责任倾斜——大概率用不上。你能主张的只剩合同上的返还与损失赔偿,也就是本案判的这两项。
这里要写松一点:卖家如果长期、批量、以营利为目的挂售,实务中也有被认定为经营者的,个案存在分歧,需自行核实。但你不能先假设自己是消费者,再按消费者的期待去交易。
所以那句提示该换个说法:绕开平台不会让你输掉官司,只会让你赢回本金为止。
二、"不发生效力"不等于全额退款
案情:未成年人小冯(案发时未满十六周岁)用母亲的手机刷短视频,在直播间下单购买二手动漫盲盒周边,前后花了两万多,大多已经拆开。母亲发现后联系商家退货,把货寄回,商家只退了一部分。监护人起诉。
法院认定小冯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购买行为明显超出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范围,事后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,不发生效力。判决商家退还原告主张的货款 2055.5 元。
两万多,退两千。这个落差是整篇通报里信息量最大的地方,也是被跳过去最快的地方。
先把法律讲准。民法典第十九条: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第一百四十五条:纯获利益的、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,有效;其他的,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。准确的说法是,这类购买先处于效力待定,监护人拒绝追认(起诉退款就是拒绝)之后,才自始无效。
关键在下一步。无效之后怎么办,看第一百五十七条: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折价补偿;各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两万多和两千的差距就出在这一步。可能的原因不止一个:只有部分订单能对应到这一个被告;已经拆封的谷子在返还上有障碍,要走折价补偿;监护人未尽保管义务,在"各自承担相应责任"这一环被计入。具体是哪一种,只有判决书能说清,我不猜。
但对家长有用的那句是确定的:"未成年人买的可以退"这句话,管的是该不该退,不管能退回多少。
顺带说两处。
商家常见的抗辩是"我无法核实买家年龄"。这个抗辩在效力层面不成立,第一百四十五条不以商家是否知情为条件。它真正有用的地方在返还范围,也就是第一百五十七条那句"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"——监护人的过错不会让合同变得有效,但会影响最后退多少。
另外,面向未成年人销售盲盒还有专门的规范性文件(涉及不得向低龄未成年人销售、向未成年人销售应经监护人同意等)。具体名称、条款与效力层级请自行核实;它属于行为规范指引,约束经营行为,不直接决定合同效力。
三、最站不住的一条:三个案子原告都赢了
自己先把最强的反驳摆出来。
有人会说:法院通报的这几个案子,原告全赢了,说明二手谷子的维权没那么难,你们把风险讲大了。
这个反驳有一半是对的。对的那一半是:这几个案子确实都判了,也都执行得下去。
另一半站不住,理由有两条。
第一,能进判决书的,是最好打的那一类——找得到人、对得上账、金额够得着起诉门槛。代购收了两百人的钱之后注销账号、货款分散在十几个收款码上、卖家是一个手机号注册的空壳账号,这些不会出现在法院通报里,因为它们连立案都难。法院通报统计的是审结样本,市场里的样本比它大得多。
第二,赢和值得打是两件事。第一个案子返还 10180 元,不含律师费(我国民事诉讼律师费原则上自负,只有知识产权、担保、网络人身权益等几类例外),不含误工和来回快递。第二个案子两万多退两千。在小额纠纷里,胜诉率高不等于维权划算。
所以这两条提示真正的用处,不在事后教你怎么打,在事前告诉你哪几步做完就没有回头路了。
四、具体该做的几件事
第一,下单前先分清卖家是"个人闲置"还是"店铺"。 这一条决定了你有没有消保法那一套,比价格重要。
第二,在平台内下单、在平台内付款。对方一旦引导你加微信、扫码转账,把这个引导过程本身截图存下来——它既是日后的证据,也是当下要不要继续的判断依据。
第三,把商品的名称、款式、成色、数量、有无瑕疵,在聊天里一条条确认成文字,不要只发图片。少发、错发的争议大多输在"当初说的是哪一版"。
第四,收货先拍开箱视频再拆封。谷子多为小件,混装、少件在退货环节最难自证。
第五,家长关掉免密支付,把支付密码与手机解锁密码分开。事后能退回多少,取决于订单能不能对应到具体商家、货能不能原样返还,而这两件事都是在下单那一刻就决定了的。
来源与免责:本文案例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普法通报及媒体转述,案情细节、当事人化名与判决金额以法院原文及裁判文书为准,笔者未见判决书,引用前宜自行核对。法院普法通报本身不是裁判依据。文中《民法典》第十九、一百四十五、一百五十七、五百六十三、五百七十七条已核对现行有效文本;二手平台个人卖家是否构成经营者、盲盒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与效力层级,均需自行核实。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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